超聲波探傷儀安全操作規程
超聲波探傷儀安全操作規程
1、檢查超聲波探傷儀直流電源或充電交流電源是否符合要求。
2、新進、經過檢修或使用日久的超聲波探傷儀,均需對其主要性能進行檢查。(垂直線性檢查,水平線性檢查,回波頻率檢查)
3、GN電池的充電(充電一般要求在機外進行,將充電器開關置于充電位置,接通電源后,“充電”和“電源”兩只燈均亮,若“充電”指示燈閃動說明GN電池接觸不良或損壞,應予以檢查修理,充電指示燈滅,既充電完畢,必須立即取下GN電池待用,并關閉電源,充電在15-35℃室溫進行,電源電壓和充電時間要符合充電要求,放電后的GN電池,不能長期保存,定期給存放較久的電池充電。)
步驟:開機-設置探頭-設聲速(縱波:5900m/s;橫波:3240m/s)-設K值-設標度-反復調聲程和增益-調節門-找始偏-作DAC-現場探傷-讀數據-記錄-關機。
保養方法:
1、儀器使用人員應了解儀器的性能特點,熟悉儀器的各種旋鈕、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,嚴格按照說明書操作;
2、搬動儀器時防止強烈震動,防止儀器摔碰,盡量避免在強磁場、大灰塵、強烈震動、溫度過高或過低場合使用,特別是數字探傷儀;
3、探傷時,嚴禁將帶油探頭至于顯示屏上,以防機油和水等液體進入儀器內部損壞線路和元件;
4、按鍵操作時,不宜用力過猛,不宜用沾有油污的手操作;
5、數字探傷儀如出現電池電量不足時請關機充電,切勿低壓操作,防止錯接;
6、連接交流電源應先仔細核對儀器額定電壓和電源電壓,防止錯接;
7、放電后的蓄電池應及時充電,否則會影響電池容量甚至無法重新充電;
8、儀器每次使用完畢,應及時進行外表清潔,擦除表面灰塵、油污,放置于室內通風、干燥的地方;
9、儀器長期不用,每月應進行電源開機一次,開機時間為半小時。